預言書
第11章
本文為資料整理,無音頻旁白
啟示錄 第十一章描述量聖殿、兩位見證人,以及第七號(第三禍)。約翰受賜蘆葦作尺丈量聖殿;兩位見證人傳道、被害又復活升天;第七號吹響,天上宣告基督作王。本章承上啟下,結束七號系列。
經文重點(公海譯本摘要)
- 約翰受賜一根葦子作量尺,奉命量上帝的殿、祭壇與殿中敬拜的人;殿外院則不可量,因要交給外邦人,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(11:1–2)。
- 上帝賜兩位見證人能力,穿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(11:3)。
- 兩位見證人使天閉不下雨、使水變血、降各樣災禍;若有人要害他們,火自他們口中出來(11:5–6)。
- 他們作完見證後,無底坑來的獸與他們交戰並殺害他們,屍首陳於大城街上三日半,那城按靈意叫「所多瑪」與「埃及」,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(11:7–8)。
- 三日半後,他們復活升天,地大震動,城倒塌十分之一,因震動而死的有七千人;其餘人恐懼歸榮耀給上帝(11:11–13)。
- 第二禍過去,第三禍快來;第七位天使吹號,天上大聲說:「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,他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(11:14–15)。
- 天上聖殿開了,約櫃顯現,有閃電、大聲、雷轟、地震、大雹(11:19)。
象徵解讀
- 「丈量聖殿」象徵分別、保存與歸屬(借自以西結書與撒迦利亞書);「四十二個月/一千二百六十日」=三年半,為舊約傳統中受苦與壓制的象徵時段。
- 「兩位見證人」通常解為兩位先知/摩西與以利亞型人物,代表律法與先知、或教會見證;有人亦以「兩棵橄欖樹、兩個燈台」(撒迦利亞書)作喻。
- 此數目(一二六○日、四十二個月)在巴哈伊信仰中曾作一二六○年(伊斯蘭曆)之象徵年數解讀,屬少數派。
- 「所多瑪、埃及」以舊約貶稱象徵敵對上帝之城邑。
歷代詮釋
- 未來派將兩位見證人視為末世重返的實際人物;preterist與歷史派則或作象徵、或對應教會歷史人物事件。
-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(摩爾門教)於其《教義和聖約》第77章對兩位見證人作出其教義性的解釋。
- 現代學術以啟示文學傳統理解「量殿」與「見證人」,強調其象徵上帝子民在壓迫下的保存與見證,而非具體預言。
- 東正教視全書為屬靈預備與警醒的呼籲,拒絕妄斷末日時間表。
—— 完 ——